昨天,終於擠出時間(謎之音:你最好有這麼忙啦~~)將滿滿一抽屜的發票拿出來整理了。


本來是想直接拿出來丟到垃圾筒去的,而且這樣的念頭越來越強烈。
因為我一向是按月對發票的人,雖然中獎機率不高。
所以就覺得,突然出現這麼強烈的”把它們丟掉”的念頭,肯定是事有蹊蹺。
(後來證明,果然是我想太多....)


於是,在花了至少半個小時之後,我把那堆發票山給整理好了。
於是,我打開了電腦,找到了對獎的網頁。
於是,我又花了至少十分鐘,充滿耐心的核對了發票。


在無數次與中獎的號碼擦肩而過之後;
在罵了無數個X之後;
終於,對中了一組號碼,中了兩百元。


我很好心的在第一時間想到我老公。
正準備將這張中了二百元的發票拿給他去7-11換點零食來吃吃的時候,
突然想說再確認一次好了。


還好,真的還好,我有再進行一次確認的動作。
真的。
不然就丟臉丟大了。
如果我老公真的拿到7-11去換吃的,他的臉就會丟到7-11去了。


因為......


我。對。錯。月。份。了。 (請自行反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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