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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Ariel跟我說她要跟老公搬回英國了。

Ariel是我專科同學。

學生時代的她,是個文藝青年,是那種只要覺得手邊少了零用錢了,就寫些文章參加個比賽什麼的人。

我們也曾在外租屋"同居"過很短的一段日子。

同居前,我跟她其實並不能算是好朋友,頂多只是同班以及同寢室的室友的關係而已。

就在某一次聊天時,發現我們都有搬出學校宿舍的念頭,也忘了是誰先提出"搬出去後一起住吧,分攤房租"這樣的建議的,反正,有了共識後,我們就每天一起騎著她的小綿羊到處去找房子。

我們找的很認真,卻始終找不到滿意的。後來,是班上另外兩個男同學先找到一層有三個房間的房子,他們一人各一間,另外一間,就留給我們了。

於是,我們開始了四人"同居"--"共同居住在一個屋簷下"的日子。

雖然剛好二男二女,但很抱歉,我們之間連一絲絲的誹聞都沒有發生過。我們各自有各自的男女朋友,平常下課後,除非有班上其他同學來訪,也幾乎都是待在自己的房間。

原本我跟她相處的還不錯,會交換衣櫃裡的衣服穿,會分享彼此的心事,也會交換跟男朋友相處的心得。而她男朋友跟我也算是同鄉,所以,剛開始大家都是朋友。

但,就如同男女之間的相處一樣,同性室友之間也是會有蜜月期的。同居的新鮮感過去之後,我發現我愈來愈無法忍受--隨時都可以在我們的房間看到她的男朋友--這件事。早上醒來,那個男生會在我們的房間跟我說早安,晚上要睡覺時,那個男生還是在我們房間跟我說晚安。

我覺得我的隱私受到嚴重的侵犯,但我從未跟她開口表達我的不滿,只是自己在心裡默默的生著悶氣。漸漸的,我討厭回去,我討厭看到那個男生,我也開始--討厭她了。

因此在我的男友的幫忙下,我火速的找到了房子(奇怪,這次就找的很順利?),搬走了。當時年輕氣盛的我,非常故意的在搬走的前一刻才告訴她,我要搬出去了。

我一直沒有很清楚明白的告訴她我搬走的原因。

畢業之後,她努力的工作了一陣子,存了一筆錢後,到英國去唸書了。我真的非常佩服她的勇氣,英文幾乎可說一竅不通的她,居然就這麼到英國去圓夢了。

後來,聽說她跟原來男朋友分手了。

後來,聽說她到美國去工作了。

後來,聽說她結婚了。

後來,聽說她離婚了。

後來,聽說她又結婚了。

後來,聽說她生了可愛的混血寶寶了。

然後,今天她跟我說,要跟老公搬回英國,定居了。

當年的年少輕狂過去之後,很高興我們仍然可以這麼輕鬆的聊著彼此,笑談以後。

一定要幸福哦。我們,都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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