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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A跟我借「香水」。

雖然我還沒看完(沒錯,我還沒看完.... ),不過因為手邊待閱讀的書太多,所以就答應了。

既然提到了書,A就順便用MSN告訴我一則小八卦。

她說集團中某大老闆的秘書是個愛書人,只要將書借給別人,她一定會再去買本新的,至於借人的那本,就算送給對方了。而若她跟別人借書,則一定會將該本書精美包裝後,再歸還對方。

「目瞪口呆」是我看到這則八卦後的反應。

那向她借書不就等於是跟她要書了?我說。

應該吧,我也沒跟她借過。A說。

那也不錯。我說。

不過人家可是看人借的。A又說,而且敢跟她開口借書的人也不多。

A又問,你會不會對妳的書有什麼特別的要求?

不會,我說,妳只要不把它撕破就好。

 

事實上,「香水」這本書,因為被我放在包包中,當成坐車時閱讀的書(不過因為在車上看書容易暈車,因此我通常只能看幾頁...進度才會那麼慢啦...),所以封面早就不小心折到了。

透過上述的MSN對話,我才發現,似乎很多愛書人士都非常寶貝書。比較起來,我是不是太...呃,「隨性」了一點?這些倍受其他愛書人士呵護的寶貝們被我買到,似乎是它們的不幸...

我不在乎我自己的書頁被折到,我也不在乎書的封面被小朋友撕破(只要破的不是內頁就好),更不在乎書皮被小朋友鬼畫符(只要畫的不是內頁就好)。

不過,那些借我書的姐妹們請放心,我可以用生命保證,我絕對會好好對待借來的書。但也因為這樣,所以我不喜歡跟別人借書--壓力太大。

仔細回想,其實我不僅對書本的態度如此輕忽,對衣服,對包包,對鞋子,對周圍屬於我的一切物品,我好像都抱持同樣的態度--不願意被制約。

因為厭惡被制約,所以「輕鬆自在」成為我購買東西的最高指導原則。(謎之音:你明明就是懶,還強辯...)

需要送乾洗的衣服,太麻煩,不買。除非它真的美到我沒買會想去撞牆。

白色的裙子/褲子,容易髒,不買。與其穿上後得小心翼翼的照顧它,倒不如一開始就不買它。所以如果你哪天看到我穿白裙白褲,那一定別人給我的。

再引申出去,所有要削皮的水果不吃,吃/用完後「必須」要去洗手的東西儘量不碰.....

正所謂,「懶到最高點,心中有原則」。

唯一的例外是--我非常勤於拖地。只要我「心裡」覺得地板髒了,但又找不出時間拖地的話,我會一整天都覺得很彆扭。

原來,我被地板制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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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娜娜很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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