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今年五月,劉嘉玲引用“執子之手”,做為她的結婚宣言。

一直以來,這句出自於詩經之詞語,在被斷章取義的引用之下(特別是喜帖上特別喜歡印上這一句),總是予人唯美、詩意、此生與共白頭偕老的感覺,事實上,原文是一篇很淒涼悲傷的詩。
主角在征戰多年後,不僅丟失了馬,連自己身處在哪裡都不清楚。
只能在樹林間喘口氣休息之餘,遙想當年曾握住了她的手,許下了白頭階老的誓言而兀自唏噓。


全文及譯文如下:


擊鼓《詩經邶風》
擊鼓其鏜,踊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譯文:
擊鼓聲鏜鏜,將士們奮勇演練著刀槍。
土牆和漕城修築正忙,惟有我隨軍遠征到南方。
跟隨孫子仲,平定陳、宋二國。
回家的心願得不到應允,我的心中鬱鬱憂愁不樂,
我身在何方,身處何地?我的馬兒丟失在哪裡?
到哪裡才能將它尋覓?到那山間的林泉之地。
生生死死離離合合,(無論如何)我對你許諾。
(我要)與你的雙手交相執握,伴著你一起垂垂老去。
可嘆如今散落天涯,怕有生之年難回家鄉。
可嘆如今天各一方,令我的信約竟成了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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