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不可能永遠。

這個道理很年輕很年輕時我就明白。

所以我總以為,能夠持續下去的感情,很多時候,只是由於彼此的懶惰心態--懶得去進行任何大動作的改變而已,而非出於什麼高尚的原因。

什麼是愛情?

那不過是荷爾蒙作用下一時的理智被蒙蔽,以及,當時因此而無可救藥的感情氾濫。

如果有人問我,我會這麼說。

但是,當聽聞我以為的天作之合居然分手的消息時,雖然早已隱隱約約的有了預感,然而當親眼見到手機簡訊時,我還是震驚了。。。。。。

 

 

錢這玩意,終究還是支配了一切。

 

 

於是再度印證了一個不變的真理--男人若真的想走,女人就大方的放手吧。只要。。。。。。

錢留下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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