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去旅行吧。』契約終止的前一天晚上,當金多賢對李載仁說『明天是最後一天吧,應該做載仁想做的事情。』並問他想做什麼時,李載仁對金多賢提出了這個要求。
一如兩人初識初見的那天,當李載仁詢問金多賢希望他可以為她做些什麼事,她卻只提出了幫學校增添設備、為智秀解決合約問題;
也一如後來她被韓珠熙找人綁架後,她雖然無法原諒韓珠熙對她做過的事,卻仍願意在她可以協助的範圍內,跟李載仁求情一樣;
在金多賢的心裡,別人的事情永遠會被排在自己的事情之前。
但對她來說,這樣做並不勉強自己,也並非是壓抑自己的需求去刻意討好別人的行為,她其實只是下意識的習慣這麼的為別人著想並且這麼做而己。
習慣對別人好。
習慣同理別人的心情。
習慣將別人的事情視為第一優先。
於是,善良,是李載仁的爺爺在與她有過短暫的交集之後,對她的印象。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老先生才會不擇手段的硬要自己的孫子去跟這個女孩交往。不管最後結局如何,善良的她最後總會留下點什麼吧在李載仁的心裡。我想,李載仁的爺爺應該就是這麼的以為的吧。
因此,如爺爺所願,李載仁真的找上了金多賢,並且真的聽話的(其實是不得不)與她交往,然後,依照他與她訂下的契約,在時效結束當天,分手。
『我以為如果是你的話,是不會對多賢放手的。以為你們會結婚一起克服。』聽聞他們分手的朴律師,在李載仁的辦公室對他如是說。
一開始李載仁沒有正面回答,他只是輕描淡寫的說,『你知道現在追著我跑的警衛有多少人嗎?』
然後認真的繼續說,『多賢以後也得那麼生活。』
接著叨叨絮絮的說起了如果金多賢真的跟他在一起之後可能會過的生活。『她受不了的。』李載仁下了這樣的結論。
因為懂她疼惜她,所以他要求自己一定要放手。
事發之前,防範於未然;事發之後,瞬間壯士斷腕,是商場上的李載仁的行事哲學。
這套哲學或許可以讓他行走在商場上無往不利,但是,卻無法讓他在金多賢曾經駐留過的情場上,不著痕跡的將感情回收。
因為,不管開始時是否你情我願,走到後來,終究還是投入了真心。
於是在強迫了自己放手的後來,他才發現,任何他所到之處、甚至連自己原本只是用來睡覺而已的房子,都早已在不知不覺間,深深的烙印了金多賢的身影,讓他無處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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