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秋說我看戲看到走火入魔了。
其實我只是覺得,這種一群人,為同一件事認真的討論、頻繁的互動,不管是在工作上也好,在私生活也罷,都是件很有趣的事。
不得不再次讚嘆網路世界的奇妙。
原本一輩子不可能遇見的人,經由網路,有了交集。
彼此的話題從剛開始只侷限於對戲劇的討論,漸漸的變成會互相關心對方近況的朋友。
難能可貴的緣份,我由衷的珍惜。
瑞秋說我看戲看到走火入魔了。
其實我只是覺得,這種一群人,為同一件事認真的討論、頻繁的互動,不管是在工作上也好,在私生活也罷,都是件很有趣的事。
不得不再次讚嘆網路世界的奇妙。
原本一輩子不可能遇見的人,經由網路,有了交集。
彼此的話題從剛開始只侷限於對戲劇的討論,漸漸的變成會互相關心對方近況的朋友。
難能可貴的緣份,我由衷的珍惜。
同事A跟我借「香水」。
雖然我還沒看完(沒錯,我還沒看完.... ),不過因為手邊待閱讀的書太多,所以就答應了。
既然提到了書,A就順便用MSN告訴我一則小八卦。
她說集團中某大老闆的秘書是個愛書人,只要將書借給別人,她一定會再去買本新的,至於借人的那本,就算送給對方了。而若她跟別人借書,則一定會將該本書精美包裝後,再歸還對方。
「目瞪口呆」是我看到這則八卦後的反應。
那向她借書不就等於是跟她要書了?我說。
好友Anita現在人在波士頓,練習如何過悠哉少奶奶的生活。
截至目前為止,仍看不出適應的如何,不過,當地的高物價倒真是嚇壞她了。
引用她的blog的部份內容,即可看出一二:
早上,Ariel跟我說她要跟老公搬回英國了。
Ariel是我專科同學。
學生時代的她,是個文藝青年,是那種只要覺得手邊少了零用錢了,就寫些文章參加個比賽什麼的人。
我們也曾在外租屋"同居"過很短的一段日子。
同居前,我跟她其實並不能算是好朋友,頂多只是同班以及同寢室的室友的關係而已。
就在某一次聊天時,發現我們都有搬出學校宿舍的念頭,也忘了是誰先提出"搬出去後一起住吧,分攤房租"這樣的建議的,反正,有了共識後,我們就每天一起騎著她的小綿羊到處去找房子。
某部門請廠商到公司來進行一個跨部門會議。
廠商代表到達後,該部門新人直接走到我位子來問我:可以用你位子後面的會議室嗎?
我只覺得好笑(我甚至還在她面前笑開,讓她一頭霧水),會議室又不歸我管,難道我說可以就算數嗎?只得跟她說:如果妳們有訂,就儘管用。(PS:敝公司會議室的借用,一律上outlook的行事曆登記即可)
廠代陸續就定位後,我提醒該新人說,妳們不需要準備茶水嗎?
結果此人說:好,麻煩....
還沒等她講完呢,我馬上打斷她的話,同時打開後方的櫃子,告訴她:這裡有一些杯水,要用儘管拿。
之前在法律事務所工作時,常看到律師們抱著對岸的法律相關書籍猛K。
很容易妄自菲薄的我,一直都以為是因為對岸的法律書籍編寫較佳的緣故,只是難免還是會有疑問:「兩岸的法律不是不同嗎?研究對岸的法律有什麼用呢?」
而且雖然一直有著這樣的疑惑,卻也並未真的去跟律師們求證過。
後來來到了現在的公司,發現我們的法務人員也在研究對岸的法律條文。
前些天剛好經過他身邊,就隨口提出了我的疑問,結果他說:「就是因為不同,才要研究,如此一來,遇到有關對岸的法律問題時,才知道如何處理啊。」
星期五下午,趁著公司的主管們全部外出參加教育訓練的機會,跟著安排了半天的年休假,去找前同事吃飯,順便跟前公司的同事們敍敍舊。
出社會至今,如果那些去了不到二個星期就閃人的工作不算的話,換過六份工作。最短的只待了一個月,最長的待了四年半。
這幾份工作中,不乏人數超過五百人的公司。
人數眾多,就難免會出現小團體。而喜歡獨來獨往的我,向來不參加任何小團體,不管到哪家公司都一樣。不參加小團體,並不意味著跟大家保持距離;相反的,正因為未加入任何小團體,所以才能跟每個小團體中的人,都能保持友好的關係,同時也增加了做事的方便性。
而且雖然我不太愛理人,但卻也十分懂得與人為善的道理,所以,即使是在我心情極度欠佳的時候,也會盡量對人笑臉以對,絕對,呃...應該說儘量,不會給同事/主管臉色看。而主管交辦的事,在合理的範圍內,也都會儘力完成。
因此,不管我是因為什麼理由離開一家公司,通常都還能跟那些前同事/主管們維持友誼。
今天一早走進公司,在入口大廳旁的接待桌上看到一台小小的玩具飛機。
正在納悶怎麼會有這樣的東西出現在公司時,突然冒出個七歲左右的小朋友,對著清潔大姐喊:馬麻,我的飛機不見了。我還來不及制止,就看他一溜煙的跑到主管辦公區,打開其中一間主管辦公室的門,進去找飛機。
當他正要打開第二間辦公室的門時,我開口了:底迪,你的飛機在外面的桌子上,還有,你不能在這裡玩喔。
同樣身為一位母親,我可以體會清潔大姐的無奈。小朋友放暑假,沒有學校代為照顧,經濟能力又不允許送去安親班,在不能直接將他單獨留在家的情況下,只好帶在身邊,一起上工了。
我不禁想起我童年時的每個寒暑假。
前一陣子,一位前同事很高興的用MSN跟我分享她加薪的喜悅,之後,隔了幾天,她又再次興奮的告訴我說,她的外國boss賞了她一筆為數不小的bonus。
我在MSN上回了一堆大大的笑臉送她。
羨慕嗎?那是一定的。
妒嫉嗎?倒不會。
因為她在工作上的付出及用心,理當有這樣的收獲。
就如同一顆小小的螺絲釘,要放在對的地方,才能收到最大的成效一般;人,也是。
前天晚上的宵夜:芹菜炒蛇肉及清燉蛇湯,搭配的飲料是VSOP不加冰塊。
呵呵,這樣的菜單應該嚇到很多人吧。
這世界上的萬物,對從小就以食量大又愛吃聞名的我來說,只分為兩大類--能吃的跟不能吃的。
我愛吃,但倒也不是什麼美食主義者,偶爾也會為了吃某樣東西而慕名到某名店去,但只要發現離家更近的地點有相同的東西,或許這產品沒有名店好吃,但為圖方便,只要不是太難吃,我的味覺都可以接受。
如果突然吃到什麼好吃的東西,也可以一整個星期每天都買來吃。
除非是特別難吃的東西,不然不容易在我腦海中留下印象。
才六月就熱到不像話,而且,未來肯定還會更熱。
中午出去買便當,柏油路上熱氣蒸騰,走在其中,有快要窒息的感覺。
這樣的天氣,最好的避暑良方,莫過於到公司上班了。
又可賺錢,又有免費的冷氣可吹,又可省下家裡的電費開支,一舉三得啊。當然,如果公司有游泳池,公餘時間還可以去池子裡泡泡水,那就更讚了。
今天某部門的行政小姐接到了一通號稱某立委辦公室主任的電話。
奇摩BLOG終於OK了。
我這人嘴巴好像特別鳥鴉,才剛說過沒遇過奇摩BLOG不能用的狀況之類的話,馬上就來個維修;才說天空BLOG的功能強大,馬上就進不去;甚至只是在心裡默默的想說小朋友很久沒感冒了,小朋友就會馬上開始咳嗽流鼻涕.....
不過今天又是星期五了,心情特別愉快。
即使一早就被告知老闆心情不佳,瑣碎事情特別多,太陽那麼大,但是只要想到明天就放假了,就算要加班到半夜(我還真有過這樣的經驗....),還是很高興。
當然也有可能是昨天奇摩BLOG上不去,讓我早早就去睡覺,睡得飽飽也有關係吧
今天是一年當中白天最長,夜晚最短的「夏至」。
奇摩新聞上說,今天天氣晴朗悶熱,慎防中暑。
悶熱。悶。熱。
這一陣子,週遭的人、事、物似乎都不太順利。
親人也好,朋友也罷,一切狀況彷彿是脫離了軌道的行星般,令人茫然,不知所措。
妻子是個小尾巴,我走到哪里她都要問到哪里。我厭煩,她卻樂此不疲。可是,這個小尾巴卻在那個下著大雨的深夜永遠消失了……
我的心情非常難過,內心充滿了內疚和痛楚,我無法原諒自己的過錯。
結婚那天,老婆用買戒指的錢給我買了一款手機。那天夜裏,我們兩人在被窩裏一遍遍地調試著手機的響鈴。我們覺得,生活就像這鈴聲,響亮、悅耳,充滿著憧憬和希望。從那天開始,我常常接到她的電話:“老公,下班了買點菜回家。”“老公,我想你,我愛你。”“老公,晚上一起去媽媽家吃飯。”我的心裏十分溫暖。
有一次,我忘了給手機充電,又恰好陪領導到基層,應酬到半夜才回到家,推開房門一看,我發現老婆早已哭紅了眼睛。原來從我下班時間開始,她每隔一刻鐘就打一次電話,我都不在服務區。老婆更加著急,總以為發生了什麼意外,後來每隔十分鐘打一次,直到我推開家門,她剛把話筒放下。我對老婆的小題大做不以為然:“我又不是小孩子,還能出什麼事情?”老婆卻說有一種預感,覺得我不接電話就不會回來了,我拍拍老婆的腦袋,笑了:“傻瓜!”不過,從此以後我一直沒有忘記及時給手機充電。後來我升了職,有了錢,手機換了好幾個。突然有一天,我想起欠著老婆的那枚戒指,便興沖沖地拉她去商廈。可是她又猶豫了,說:“白金鑽戒套在手指上有什麼用啊?給我買個手機好嗎?我可以經常跟你聯繫。”於是我就給她買了一個手機。
還是朋友
作詞:吳大衛 作曲:吳大衛 演唱:張雨生
如果愛情會老 會不會有愛的勇氣
窗外還下著雨 滴落著對你的思緒
怕喝醉 眼前一片漆黑
「我知道這世界不是絕對的好,我知道它有別離,有衰老...」
終於清楚的明白,在死亡面前,眾生是多麼的脆弱與渺小。前些天還可以笑著跟妳說再見的人,轉眼就變成了一具躺在冰櫃,安詳的宛如熟睡的軀體。
6月13日晚上八時許,阿婆走完了她人生的八十多個年頭,在阿公離開的十一年後,與之會合。
我覺得,我--沒。救。了。
夏天就快到了,卻很不幸的發現--腰圍由24攀升到26,體重也一路扶搖直上,所有的長褲都卡在大腿上,手臂更是粗壯的不像話。
所以,就在昨天晚上,不到二十個小時前,才默默的在心裡警愓自己「絕對不能再吃下午茶了。」
結果,就在剛剛,當我拿著文件去到別的部門時,同事說「好吃的下午茶喲,要不要訂啊?」我,馬上就舉手喊「右」了。
唉,"And if you try, I'll try",沒想到Jewel這句優美的歌詞,居然也這麼的適合我。
「如果你願意努力(不訂下午茶),我也願意(試著拒絕)。」